标题 | 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选聘职员公告 |
内容 | 观澜办事处近期面向全国范围选聘3名职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有关情况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学位 最低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 年龄要求: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31日,报考人员必须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9月31日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选聘人选、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9月7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表方式报名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9月30日,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glzzrsb@szlhxq.gov.cn,以收到glzzrsb@szlhxq.gov.cn邮箱回复“报名成功”确定最终报名结果。(联系人:陈瑾;联系电话:0755-23769166,13450053233) 2.报名提交材料 (1)《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交扫描件); (3)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交扫描件);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交扫描件)。 (5)计划生育材料(扫描件,报名时考生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仅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聘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不针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适岗能力测试 适岗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功底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5时,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性和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结束后,各岗位在测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由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聘人选。 三、办理选聘手续 确定为选聘人选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2016年9月7日 附件: 1.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 2.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 3.专业目录 易贤下载网: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选聘职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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