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敬业,职业信誉和从业记录良好;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在行政事业单位任副处及以上职务,并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②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5年以上;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会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④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高级审计师资格;⑤具有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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