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眉山市青神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招聘基层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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