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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甘孜州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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