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现役军人、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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