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遴选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1日。 4、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调入后即构成需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职位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可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参考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