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工作态度端正,作风严谨,善于团结协作;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 岗位 | 人数 | 要求条件 |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财务、审计人员 | 4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统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税务、工商管理(会计方向) |  |  
			| 礼堂管理员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 | 中级职称 |  
			| 礼堂技术人员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音乐表演、音乐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教育技术学、电气工程 |  |  
			| 留学生管理人员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英语 | 1、 中共党员 2、 有两年及以上留学生管理工作或外事工作经验 |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