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好,乐于奉献,服从安排,愿意从事电话投诉咨询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个汉字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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