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临沂市费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16年费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费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5点50分。 地点: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费县钟山路160号)。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请考生互相转告)。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见此通知后,请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回复电子邮件“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至fxwsbm@163.com进行确认。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四)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因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难以形成体检结论,影响考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卫计局人事科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八)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带体检费用350元、交通费30元(自备零钱)。 (九)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3日 1、2016年费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表内页(考生下载填写后,体检时带来交工作人员) 易贤下载网:2016年临沂市费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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