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长安网(http://www.qxnzfw.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qxnrsj.gov.cn)及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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