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报名信息等。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2016年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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