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新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监督电话:0817-2234329 / 2241847/2225238 (二)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qhrss.gov.cn )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党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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