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察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考察及公示合格者,由户籍所在的公安局进行政审,审核通过后由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对应机构或部门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016年四川甘孜州招聘驾驶员及综合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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