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核。 考核招聘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招聘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部门审定。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二)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016年眉山市丹棱县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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