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10月1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户籍审核以2016年10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须在1981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5)杭州地区户籍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户籍;(6)本次报名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脱产在读专升本人员、脱产在读研究生等人员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8)专业条件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9)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0)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杭州市西湖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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