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条件 | 
			户籍范围 | 
			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 
			4 | 
			具有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幼儿园任教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幼儿教师 | 
			35 周岁及以下( 1981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 
			杭州市 ( 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及四县市 ) |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表演专业 |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注:1.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2.国(境)外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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