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速录员和协警的月工资约2300 元、洗碗工的月工资约1800元(已扣除按规定应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10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6年10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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