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系绵阳市常住人口,性别男女不限,在本区有固定住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具有社区矫正专业、法律(法学)类专业、警察类专业等专业背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0日至1976年10月10日),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若具有政法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退役士兵资格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10日)以下。 (五)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政法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退役士兵资格之一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2016年绵阳高新区司法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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