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学院(部)考查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校拟同意下列人员调入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2016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与纪委、监察处、人事处联系。纪委、监察处电话:86843027,人事处电话:86843042。 2016年9月30日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07 |
杨振 |
男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2 |
理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07 |
沈云芸 |
女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3 |
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40 |
郑旭 |
女 |
制冷与低温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4 |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26 |
童俊华 |
男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5 |
生命科学学院专任教师 |
A03-16-048 |
裘洁琼 |
女 |
生物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按一般博士待遇引进 |
6 |
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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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若娴 |
女 |
全球新闻 |
研究生/硕士 |
一般接收 |
7 |
杂志社编辑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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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靖 |
女 |
纺织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一般接收 |
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进人员(统一公开招考人员除外)须持经校医院认定合格的体检单在10月30日前到人事处410办公室办理报到前相关手续(1、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需调动人员办理商调事宜,3、海外回国人员在办理好学历认证手续,来校开具接收函后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4、其他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将人事关系及时代理在人才中心并保证各类保险连续缴纳后,持离职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等方可来校办理录用手续),联系电话86843043。 二、体检要求: 1、专任教师体检一定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血常规、生化全套(小全套:肝功能6项、肾功能3项、空腹血糖、血脂四项)、内科、外科、血压、肝胆肾B超、心电图、尿常规、五官科、胸透等。 2、体检医院:要求三甲医院。如:浙一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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