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县招聘办在笔试成绩(不含加分)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2:1以内(含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公示名单为准,不予以依次递补,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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