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程序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县“招聘办”统一安排在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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