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的男性公民。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色肓、无严重传染性疾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3、年龄要求:年龄在21周岁到29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内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 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本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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