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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于2016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二)招聘范围:所有岗位面向全州招聘。考生需具备2013年10月9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10月17日—1998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详见《阿坝州2016年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阿坝州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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