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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三穗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三穗县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10月2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三穗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三穗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三穗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6年10月2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10月2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6年10月2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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