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决定将通过2016年医疗卫生单位赴医学院校优先招聘卫计人员拟聘用戴王超同志为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并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考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考人数 |
姓 名 |
性别 |
1 |
菱湖人民医院 |
B超医生 |
1 |
戴王超 |
男 |
公示时间:从2016年10月10日到10月16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3090575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卫计局 邮政编码:313009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