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硕士或者以上学位研究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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