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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文化条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具有较好的自动化办公文字处理能力; (三)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含当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人员; 6、本人参加非法组织的。 2016年亳州市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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