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已面试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二)考察与公示 由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竹市政府网站进行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绵竹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已面试考生。 (三)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016年绵竹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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