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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 6.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28日。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放宽到45周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4.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 5.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6.现役军人; 7.应当回避; 8.其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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