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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