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公示、聘用 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查清前,考聘名额暂不递补)。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面试职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审批行文,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人事、编制等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研究生除外)。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受聘者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6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流(调)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016年资阳安岳县考核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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