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招聘协辅警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甬江街道党工委同意,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辅警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协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组织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有高度责任感,服从管理。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0日至1991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职中(含)以上学历。 4.宁波老三区户籍居民优先考虑,宁波地区户籍人员须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中共党员、有部队服役经历、具有大学学历、有电脑操作特长者优先考虑。 四、下列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不符合聘为协辅警工作人员的。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年5.5—6万元人民币(含工资、“五险”、服装、管理、培训等费用)。 六、岗位职责 1.辖区治安巡逻、重点地区的治安防控。 2.配合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 4.其它安保、备勤类工作、 注:按照公安勤务模式,有夜间、双休日轮流值班。 七、招聘程序 (一) 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上午8:45—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梅竹路653号甬江派出所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81986365。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报名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律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 面试 统一安排时间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应变能力、谈吐举止、回答问题水平。 (三) 体检 要求报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小组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考察审核。考察由甬江派出所组织考察小组执行,并确定最终合格人员。 (五) 聘用 对符合条件、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甬江派出所会同分局协辅警管理科按照聘用程序鉴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宁波市江北区分局甬江派出所 2016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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