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雇员实行年薪制,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其中基本工资(80%)按月计发,绩效工资(20%)全部纳入雇员奖金管理,以雇员月度考核(12%)和年度考核(8%)为依据,按考核结果发放。 雇员在石狮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派遣期间住宿自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休假、病假、事假及工伤、抚恤等待遇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雇员派遣到石狮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期间,石狮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薪酬待遇按新办法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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