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详见《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的,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旦被招聘单位聘用,在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7—7221747 2016年巴中市通江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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