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考察 进入考察人员需在接到考察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传真至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传真:0825-2256416;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403室;邮编:629000),体检报告原件交考察组带回。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度和职位匹配度。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被考察人员名单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签订就业协议事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档案退回毕业院校或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新录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为3年的协议(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相应待遇。 2016年遂宁市"遂州英才"招揽行动面向北京高校引进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