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规范我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海人社发﹝2015﹞3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招聘岗位、职数 海珠区街道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戒毒康复服务等工作,属合同制工作岗位。本次共招聘30人,具体招聘单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海珠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hzqjdb@126.com,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25日(17点30分截止)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与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筛选:以1:2的比例对报考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交流培训部领取《面试及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面试及技能测试 1.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及技能测试地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3.面试需提交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含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核对后原件退回)。 4.考试采用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其中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其中,技能测试采取实操方式,主要测试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打字测试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组织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核程序。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招聘单位各街道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年包干经费5.5万元/年计算(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费用)。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134007,联系人:连小姐。 海珠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附件: 1.2016年海珠区公开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珠区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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