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计划 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标要求,2016年我区卫计系统招聘特岗全科医生4名(其中:仓山区建新镇卫生院1名、仓山区盖山镇卫生院1名、城门镇卫生院1名、仓山区螺洲镇卫生院1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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