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李晓彤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4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2016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
笔试 成绩 |
面试 成绩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体检结果 |
备注 |
李晓彤 |
女 |
4440101634 |
76.00 |
73.5 |
74.75 |
1 |
合格 |
孕期结束后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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