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资格复审时间 通过网上初审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到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1. 《报考信息表》1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5. 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到计财处缴纳80元面试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11月12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进行。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016年10月四川民族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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