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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三年内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其余人员两年内需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6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016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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