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016年绵阳市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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