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和“报名诚信承诺书”并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我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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