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具有本县户籍(2016年10月31日前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0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持有C牌或以上驾驶证,取得驾照时间三年及以上。 5、近两年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6、能适应出差、夜间值班。 7、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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