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等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 5、有公安工作经历、表现良好且无违法违纪者、部队复退军人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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