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对象)。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面试采取书写教案及上模拟课等方式进行(书写教案15分钟,上模拟课2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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