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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工运事业,热心工会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年龄、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柯桥区、越城区范围内,在柯桥区创业三年以上的外来建设者(2013年9月30日前申领暂住证)也可报名。 3、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4、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经聘用后,由柯桥区总工会统筹安排到镇(街道)等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5、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劳动合同由柯桥区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并报市总工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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