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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