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方案其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未在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下半年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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