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qhrss.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违者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违规违纪均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016年下半年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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