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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南安市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南安党建家园”微信公众号、南安人事人才网,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考生选择职位,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本批村务专职工作者的录取,按照“本村(社区)优先,高分优先”的原则,即在本村(社区)户口优先的基础上,按考试成绩高低由考生逐一选择招聘职位。其中,户口所在地认定以报名时提供的户口簿所登记的村(社区)为准。具体办法如下: 1、根据招聘村(社区)职位、考试成绩及考生户口情况,先征求具有招聘村(社区)本村(社区)户口的考生意见(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愿意选择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则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如果不愿意或未能选择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则进入非本招聘村(社区)考生序列,按考试成绩重新排列选位顺序; 2、所有非本招聘村(社区)考生及未被户口所在地招聘村(社区)录取的考生,统一集中进行公开选位工作,按成绩高低,逐一选择招聘职位; 3、选择职位时,每人选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对于考生迟到超过3分钟未能按时参加选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位资格; 4、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职位:(1)全日制学历高者;(2)中共党员;(3)烈士子女;(4)退伍军人;(5)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6)《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总分扣除《福建省村级组织工作暂行规定》该部份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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